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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所:已起诉网秦,将持续索赔

 2013/10/30 12:12:47    程序员俱乐部  我要评论(0)
  • 摘要:浑水做空网秦仍在发酵。虽然网秦一直否认和驳斥浑水,但都没驳到点上,缺乏有力的事实回击,甚至还用新的谎言去圆谎,美国诉讼也紧跟其上了。10月29日,浑水再次发布报告,反驳网秦十大谎言(由新浪科技翻译的报告内容摘要),其中也涵盖了钛媒体此前总结的网秦回应漏洞:谎言1:徐蓉是一名顾问,在2007年加盟易达通前曾在网秦担任顾问约6个月时间。网秦今年7月31日曾表示,徐蓉2007年以顾问身份来网秦指导营销业务。她在网秦任职不到6个月时间,然后离开网秦收购了易达通的75%股份。而在电话会议上
  • 标签:美国

浑水做空网秦仍在发酵。虽然网秦一直否认和驳斥浑水,但都没驳到点上,缺乏有力的事实回击,甚至还用新的谎言去圆谎,美国诉讼也紧跟其上了。

  10 月 29 日,浑水再次发布报告,反驳网秦十大谎言(由新浪科技翻译的报告内容摘要),其中也涵盖了钛媒体此前总结的网秦回应漏洞:

  谎言1:徐蓉是一名顾问,在 2007 年加盟易达通前曾在网秦担任顾问约 6 个月时间。

  网秦今年 7 月 31 日曾表示,徐蓉 2007 年以顾问身份来网秦指导营销业务。她在网秦任职不到 6 个月时间,然后离开网秦收购了易达通的 75% 股份。

  而在电话会议上,网秦被迫承认在徐蓉的离职日期上撒了谎。网秦在电话会议上称:“徐蓉 2006 年 9 月 1 日成为网秦的员工,2008 年 12 月 31 日从网秦离职。”我们之前已经证明,直到 2008 年她仍网秦任职。

  谎言2:易达通向中国移动提供网秦的联系信息并不意味着网秦和易达通就是同一家公司。

  我们之前在报告中指出,易达通向运营商和中国政府多个机构提供了网秦的联系信息,甚至还使用网秦的电子邮件服务器。但网秦在电话会议上称, 作为易达通最大内容合作伙伴之一,当有客户提出投诉时,网秦也需要被通知。为了通过这些渠道更好地提供客户支持,除了易达通的联系信息,我们还给运营商留下了自己的联系信息。但事实上,网秦是完全提供了自己的联系信息,而不是作为易达通联系信息的补充。

  谎言3:易达通向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交的财务报表计入了对网秦的净付款。

  网秦在电话会议上称:“易达通财报中提供的是净营收数字,该数字与其服务所能赚取的一部分收入有关,而并不是以网秦等开发商的名义转给运营商的毛营收数字。”

  有三种方法可以确定网秦正在撒谎。例如,根据易达通向工商管理总局提交的文件显示,其所支付的营业税相对应的毛销售额仅为 290 万美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用会计准则,易达通应该上报毛营收数字,而非净营收数字。

  谎言4:网秦的第二大和第三大客户分别是北京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和 Info2Cell。

  根据网秦公布的数据,其 2012 年总营收的 30.4% 来自移动运营商和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即 2790 万美元。来自易达通的营收预计为 2020 万美元,中国移动占 180 万美元,仅剩 590 万美元留给移动运营商和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但网秦 2012 年来自第二大客户的营收占总营收的 11%,约为 1010 万美元。很明显,第二大客户不可能是北京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同理,第三大客户也不可能是 Info2Cell。

  谎言5:浑水认为网秦向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交的财务报表没有问题。

  在之前的报告中,我们已经阐述了网秦在向工商管理总局提交的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诸多欺诈迹象,包括网秦收购飞流九天和国信灵通的问题。

  网秦在电话会议上表示:“(浑水)已经表示,网秦向工商管理总局提交的文件是符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因此这一点不需要再作任何解释。”网秦应该很明白,他们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谎言6:中国公司通常将所有现金都划分为为“二级资产”(Level 2 asset)。

  网秦在电话会议上表示:“事实上将某些资产划分为‘二级资产’已经被许多在美上市中国公司所采用,如完美世界、新浪和搜狐等。”

  但《巴伦周刊》已经揭露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巴伦周刊》所咨询的一位香港会计学教授已经对网秦的这种说法给予了反驳。网秦管理层之所以作出这一虚假声明,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仍无法解释为何所有的现金都被划分为“二级资产”。

  谎言7:网秦的支付门户运作良好。

  我们曾 59 次使用网秦的支付门户,但均未能成功,而网秦则给予了否认。如果现在能使用,也只是因为网秦试图掩盖其欺诈行为。

  网秦在电话会议上称:“在我们的测试结果显示,能够在浑水所指的网站上使用支付宝成功订阅我们的服务。”但我们拥有这 59 次失败尝试的全部视频,并计划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共享。

  谎言8:网秦安全产品 Antivirus 7.0 不存在病毒虚报。

  在 Antivirus 7.0 及其虚假的病毒发现信息等问题上,网秦又撒了谎,只是想让消费者认为其产品是有用的。

  网秦在电话会议上表示,:“(浑水)报告并未理解‘病毒广播’(Virus Broadcast)功能。在用户进行安装时,‘病毒广播’功能将向其显示最新的两个病毒。在数据库更新以后,‘病毒广播’功能也将提供最新的信息。”

  当用户安装 Antivirus 7.0 时,该应用马上就提示用户网秦在用户安装当日发现了两个最新的病毒。但在随后几个月的时间里,网秦一直都在向用户广播这一信息,给用户的感觉网秦一直都在发现新病毒,并实时更新应用(付费)。

  谎言9:网秦不应为其无限夸大其市场份额而负责。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网秦的市场份额仅为 1.4%。对于其夸大的市场份额,我们认为网秦是故意误导消费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秦在电话会议中的反驳很无力,称从未对公司市场份额进行过独立评估。但网秦曾援引 Frost & Sullivan 的数据称,其 IPO (首次公开招股)时的市场份额为 67%。在 2013 财年第二财季电话会议上,网秦称其在中国移动安全市场的份额约为 53%。

  谎言 10:网秦并不拥有 www.samsungsecure.com 等侵犯商标的域名

  网秦在电话会议上称,并不拥有我们列出的侵犯了三星、诺基亚和苹果等公司的 6 个域名。但我们认为,有三点原因可以证明网秦拥有这些域名。例如,在这 6 个域名中,有 5 个由同一家公司“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注册,而网秦旗下网站 www.secretclothes.com 也是由该公司注册。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 这家公司位于北京,与网秦在同一个区。

  而就在浑水发布再次反驳网秦报告的同时,美国投资者们也开始马不停地地忙起了诉讼索赔准备。

  10 月 29 日,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The Rosen Law Firm, P.A.)向美国法院正式递交了诉讼申请。律所方面称,已代表自 2011 年 5 月 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期间购买网秦(NYSE: NQ)股票、期权的全体投资者,以网秦违反联邦证券相关法律为由,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因欺诈而造成的投资损失”。

  据介绍,罗森的诉讼依据,正是基于浑水 24 日发布的关于网秦公司财务信息造假的报告,基本事实包括:

网秦在 2012 年中国安全服务营收中至少 72% 为虚构;

网秦最大的客户实际上就是网秦自己;

网秦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仅为 1.5% 左右,而不是该公司自己声称的 55% 左右;

  而此次诉讼涉及的被告,不仅包括网秦公司及其高管,还包括为网秦欺诈行为、不实财务状况“背书”并提供误导性信息的相关金融机构。

  好玩的是,几乎就在同时,网秦昨天也通过网络媒体透露,其已经在中国起诉了浑水。注意,是在中国,不是他上市所在地美国,也不是浑水所在地美国,也不是起被起诉“欺诈”的美国。

  来认识一下这家罗森律所:

  公开资料显示,罗森律所总部位于纽约,是全美名列前茅的律师事务所,专门代理因公司欺诈、违反信托责任以及其他不当财务行为而受损的个人、基金相关诉讼。前不久美股上市企业中石油(NYSE:PTR)高管未能向投资者披露其内部腐败问题的集体诉讼,正是由这家律所代理。

  早在浑水出具报告的第一天,10 月 25 日,美国罗森律师事务(Rosen Law Firm)即向钛媒体确认,他们正接受华尔街投资者委托,对网秦进行调查。而且很快还将对网秦展开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起诉网秦证券欺诈。

  据了解,除罗森律师事务所外,还有其他一些美国律所正在着手准备对网秦发起集体诉讼。罗森律所在多起中概股被集体诉讼的案件中,都担任了原告首席律所。钛媒体第一时间对该律所创始人 Laurence Rosen 进行了独家专访,Rosen 先生披露了有关该诉讼的一些基本情况,并坦言中国市场潜能无限,但美国投资者“进入中国”的需求被欺诈者滥用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之后的相关进展未来也还将通过钛媒体第一时间传递给公众。

  关于本次诉讼的相关信息,我们再以专访对话形式展示如下:

rosen

  采访对象:劳伦斯.罗森 (Laurence Rosen)罗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采访人: 赵何娟  钛媒体编辑

  1、问:针对网秦安全的指控,起诉案由主要是什么?

  答:首先,网秦的财务信息的披露不准确,即公司的收入和盈利信息都存在谎报和造假。而其通过重重阴谋设计的最大的所谓“客户”,其实就是自己本身。此外,网秦的产品功用也十分可疑,其现金收支情况更值得商榷。

  我们的核心证据是网秦所谓的虚假销售以及产品的功用漏洞。不过,考虑到调查仍在初始阶段,这一切都可能存在变数。

  2、问:罗森律所是从何时起关注网秦的?

  答:我们很早以前就注意到这家公司的不良信息了,不过从最近收到的报告、申诉越来越多,我们也越来越关注这家公司。

  3、问:您怎么看浑水此次做空报告所披露的事实?

  答:根据我们律所初步审查,该指控看起来是合理的。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拥有公认的良好职业操守。

  4、问:请问集体诉讼的程序会是怎么样的?

  答:我们的目的主要是帮助普通的股民,可能还包括那些购买摩根士丹利最近推出的可换股债券的人们。一旦立案,蒙受损失的投资者们就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

  如果其他类似案件也得以立案,股东们就无需去签署每一起类似案件了。只要他们签署了一个案件,则意味着签署了所有案件将被合并成一个案件,法院将任命一家首席律师事务所全权负责该案件。投资者可通过诉讼索赔,这样的案件平均会持续2-3 年。

  该案件的目标是帮助股东们获得金钱上的补偿。此案以胜诉费为基础,这意味着股东们不需要自掏腰包支付律师费。我们只收取股东们所获得的金钱赔偿额的百分比费用。法官将决定百分比的数值,但其最多为赔偿额的1/3 。

  如果案件失败,股东们无需不负责律师费或其他费用。股东们毫无损失。我们律所曾在多个涉及在美上市企业诉讼案件中被任命为首席原告律所。

  5、问:如果浑水的指控是成立的,那么网秦将面临的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答:我们只能寻求现金上的赔偿。具体的惩罚和可能的指控都将只能由美国政府负责裁决。需要美国证监会 SEC 的调查和处理结果。目前还无法预料美国证监会将何时介入对网秦涉嫌欺诈案的调查,但是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一定会让证监会关注到本案的严重性。

  6、问:您如何看到近年来如此多中国公司在美国被起诉?

  答:中国是一个大市场,美国投资者意识到其潜能无限。也正是基于此,美国投资者对于“进入中国”有很大需求。

  显然,不是每家中国公司都是诈骗公司,有很多中国上市公司都是实事求是的。然而,正是因为投资者对“进入中国”有如此大的需求,做出欺诈行为的主体也必然是尝试利用了这一点。

  附:钛媒体专访的英文原文概略,供参考:

   1. what are the basis for the NQ securities fraud law suit?

  NQ's financial disclosures are inaccurate, namely that NQ's revenue and earnings are misstated as their largest customer through various machinations is itself.  It's product is of questionable utility, and its cash balances are questionable.

  Key facts are the alleged false sales to related party and utility of the product.  But given the investigation is early that may change.

  2. when did you start to pay attention to NQ? What's your impression of it?

  We had seen adverse information about this company in the past, but the recent reports focused more attention to it. Difficult to predict criteria on when the sec will investigate, but investor losses and whether a matter is hit profile will certainly attract the sec's attention.

  3. what's your opinion on the facts revealed by MW this time?

  Based on our initial review the allegations appear to be legitimate.  Muddy Waters also has a good track record.

  4. Can you introduce to us the Procedure of the class action in detail?

  We anticipate filing a case very shortly to include common stock holders and potentially those purchases from Morgan Stanley's recent convertible debt offering.  Once a case is filed, shareholders with material losses should contact a law firm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If other similar cases are filed, shareholders need not sign up for every single case.  As long as they are signed up with one case they are in all the cases.  The cases will be combined into one case and the court will appoint a lead law firm to head the case.  Cases like this can last 2-3 years on average.

  The goal of the case is to obtain monetary recovery for shareholders.

  The case is on a contingency fee basis, meaning shareholders need not pay attorney's fees out of their pocket.  We only get paid a percentage of what is recovered for shareholders as our fee.  The judge will decide percentages, but the maximum is 1/3 the recovery.  If the case is no successful, the shareholders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attorneys' fees or costs.  There is nothing to lose for shareholders.  Our firm has been appointed lead counsel in a number of cases involving Chinese companies in the US.

  5. If MW's reveal is true, what'll be the most seveal/worst punishment to NQ?

  We can only seek money damages.  Penalties and potential criminal actions can only be commenced by the US Government.

  6. what do you think of so many Chinese companies being sued in the U.S.?

  China is a big market and US investors realize there is tremendous growth there.  So there is a large demand from US investors to "be in China." Obviously not every Chinese company is fraudulent and there are plenty of Chinese companies listed in the US that do the right things.  However, whenever there is such a large demand for investors to "be in China" fraudsters will try to exploit that.

  美国媒体,雅虎财经也在第一时间发布的“投资者风险警示”中公布了此次集体诉讼的详细信息,并鼓励股民参与集体诉讼。相关进展,钛媒体还将第一时间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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